第(1/3)页 温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大法庭。 上午九点整。 审判长敲下法槌。 “本案正式庭审现在开始。” 沉闷的槌声在法庭上空回荡。 全球直播信号同步接入一百二十七个国家和地区的转播频道。 在线观看人数在开庭第一分钟突破了三个亿,数字还在往上跳。 审判长翻开审理提纲。 “鉴于辩护人在庭前会议阶段提交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本庭现依法就控方电子证据的合法性争议进行审查。” 他的目光移向辩护人席位。 “辩护人,你方是否坚持庭前阶段的申请? ” 江一平站了起来,嗓音沉稳,职业性的镇定。 “审判长,辩护人坚持。” “控方提交的400G核心电子证据来源存在严重程序瑕疵。辩护人已在庭前阶段出示出入境记录与边境监控,证明陆诚律师在案发期间私自入境缅甸,暴力获取电子数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应当予以排除。辩护人恳请法庭裁定,将该批证据全部排除。” 语速不快。 每个字咬得很准。 二十七年的庭审经验,全部押在这一刀上。 审判长敲了一下法槌。 他看向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席。 “陆诚律师,就辩方提出的证据合法性异议,你方有何回应?” 陆诚站了起来。 不急不慢地拉开面前那只黑色公文包的拉链。 从里面抽出一叠装订整齐的文件。 蓝色封面,烫金字体。 他把文件递交法警。 “审判长,代理律师提交《夏国国与缅甸联邦共和国双边司法互助协定框架下电子证据移交确认书》,请法庭依法审查。” 法警接过文件转呈审判台。 审判长翻开封面,扫了一眼扉页。 他的眉头动了一下。 “同意投影展示。” 法警将文件放在展示台的投影仪下。 大屏幕亮了。 第一页。 两国外交部的红色大印并排压在文件右下角。 落款日期,本月9日。 签署人一栏:夏国外交部条法司司长,缅甸联邦外事委员会副主席。 两个签名,两枚钢印。 翻到第二页。 夏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专用章。 秦知语的签名在“受理检察官”一栏。 案件编号与温市中院公告完全一致。 翻到第三页。 国际刑警组织亚太区域局的认证函。 确认该批电子证据系缅方在“金三角反有组织犯罪联合行动”中依法查封所得。 认证编号、日期、负责官员签字,一应俱全。 三百多个座位上鸦雀无声。 陆诚的目光平视前方。 “审判长,这份确认书载明——该批电子证据系缅甸联邦军事委员会在对果敢地区非法武装组织的清剿行动中依法查封,经两国外交部正式签署的双边司法互助协定,通过合法程序移交夏国司法机关。” “移交全程由国际刑警组织亚太区域局监督并出具认证。” 他顿了一下。 “审判长,我请求就辩方的申请逻辑进行质证。” 审判长点了下头。 “准许。” 陆诚扭头看向江一平。 “江律师。” “你方在庭前阶段提出的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核心逻辑是这批证据系我个人非法获取。” 他抬手,食指指向大屏幕上那两枚外交部的红印。 “现在,你看到的是两国外交部的联合签章。” 手指移向第二页。 “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受理确认。” 移向第三页。 第(1/3)页